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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颈中中国慈善法律制度:花钱要比挣钱难得多

2010-09-30 15:02:00    作者:   来源:法制日报  

  透明与专业之困:花钱要比挣钱难得多

  ——向左走?向右走?瓶颈中的中国慈善法律制度(下)

资料图片:从孩童到企业,全民慈善已初露端倪。

  如果说,体制和登记方面的障碍是阻挠民间慈善组织发展的两个外围发展难题,那么慈善组织自身的公信力、透明问题,则是其最受诟病的内部软肋,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即使在外围上赋予民间慈善组织以宽松发展的法律空间,也必然不会长久。

  被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最被媒体说道的事,就是他在2009年年关之际给穷人发红包了。陈将从127名企业家和个人那里组织来的捐款,共4316万元现金,装入8万个红包,送到新疆、西藏、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区特困户手中。此举反映出,陈光标以及他背后的企业家队伍,不太信任目前的各类慈善组织。

  一般来说,衡量慈善组织是否具有公信力的一个标准,是看它的运作规范与否,善款的使用是否透明。而我们的一些慈善组织,长期以来账目基本不对外公开,是否规范运作,民众并不清楚。财务制度的不透明,会导致资金运用效率不高,若再加上监督机制的缺失,很容易引起内部腐败行为的发生。这样的事以前不是没发生过。而对慈善来说,只要发生一起,就足以挫伤人们的慈善之心,对慈善事业产生信任危机。

  本报记者曾多次与民政部相关司局负责官员交流民间慈善是否适宜放开的话题,从中能揣摩出部分政府官员对于民间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担忧。“民政部门有责任为老百姓选择信得过的慈善组织,否则捐赠就会乱套”,是他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此前,号称规模达83亿元的新华都慈善基金会成立时,基金会执行理事长唐骏曾公开表示,将用半年之后的审计报告证实新华都基金会的透明与清白。但是数月过后,这一时间点又被“一年以后”所代替。对于这个时间变化,唐骏没有作出解释。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所示,对“新华都”这样规模的基金会,现有的硬性监管措施只有一项——基金会需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并在指定报刊上刊发。

  困境

  非公募基金会缺乏专业管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邓国胜副教授认为,对于慈善组织善款在硬件技术层面上的监管并不困难,困难在于谁来分析处理全国共计近千余家基金会的短周期账目,监管方自身必须具备执行监督的公信力。

  “日常信息公开只能重在自律。但现状是,一些在地方注册的基金会,从来不公开其财报,年检也并不严格。”南都公益基金副理事长徐永光曾如此表态。

  慈善应当是养在鱼缸里的金鱼。但很遗憾,尽管透明是慈善事业的本质要求,目前的“透明慈善”却更多是慈善主体被追问时的对策。中国的慈善为什么很难做到透明?除了慈善法律制度不健全、慈善文化缺失外,最关键的因素是,我们的慈善做的不够专业。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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