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5 16:05:00 作者:张勇 来源:法制日报
我国公车管理存在不少问题,为此近来对公车采取了各种改革措施。从各国的经验来看,将公车管理纳入法治轨道,用法律制度来规制乃根本的解决之道
两会上,如何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成为关注焦点。我国公务用车过去一直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其弊端日益凸显。虽然各地政府不断尝试出台发车补、安GPS、贴“身份证”等改革措施,但收效不大。近日,财政部公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从预算决算环节规范和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显示出国家公车制度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如何管好公务用车是世界各国政府职务消费中普遍存在的难题。在这方面,各国长期摸索并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经验。
一是控制公车配备数量和规格,鼓励使用国产车。不少国家政府规定,专车都只配备到各部部长、副部长以上一级的官员。日本总务大臣、副大臣、各局正局长以及正局级审议官可以配备专车,对局长一般情况下只接送到车站,其他公务员都乘坐公交车上下班。法国政府明确规定个人使用公务用车的发动机排量不得超过1.4升,一切超标要求都应该向政府总理提出。德国政府则鼓励使用国产车,规定不准购买欧盟以外国家生产的车辆。印度政府也规定,各级官员都必须使用国产汽车,对外国来宾来访也用国产车接待。
二是实行公车购置预算管理,尽量节减财政开支。在法国,购车预算由各部委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制定年度预算时提出,由“国有汽车购置委员会”进行预审;预算批准后,由代表国家的“国家购置集团联合会”统一从市场上购买,然后转卖给使用单位。在美国,配备、购置和租赁公务车都须先向联邦总务署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公务车配额由国会通过立法批准。比利时政府把公车按用途划分为7个级别,并限定了对每个级别车辆的最高价格。购买任何车辆须写明用途及计划购买的车辆级别,将计划提交到财政部审查批准。
三是严格实行专车专用制度,公私分明,杜绝特权。美国政府规定,联邦雇员驾驶公车违章罚款的要由个人承担,未经授权不得驾驶公车上下班,严禁公车私用,私自使用公务车者将受到相应惩罚,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务车的权利、扣除工资甚至开除公职。数年前,曾任美国纽约州审计长的阿伦·赫维斯让他的一个手下长期给自己生病的太太开车,被州道德委员会指控违反了《公务员法》,因而被迫辞职。无独有偶,德国卫生部部长乌拉·施密特去年在西班牙度假时,其奔驰专车不慎被盗,这一事件让她本身及其所在的社民党尴尬万分,在公众舆论的质疑责问之下,施密特只能退回影子内阁。
四是规范公车登记管理,强化用车监管。美国联邦总署主要通过“机构间车辆管理系统”来实现对公车使用的监管。公车使用个人或部门必须每月或每季度填写公务车使用记录表,并上交总务管理局查验。为了便于公众辨别和监督,美国联邦政府对公车实行标识管理,核发政府专用车辆牌照,上面印有“美国政府”或“仅供公务使用”字样。联邦政府公车登记系统通过“国际司法和公共安全网”与各级政府执法部门联网,共同加强对政府车辆的监督。为了更严密地实施监管,瑞典政府专门设计了一套由电脑控制的“公务汽车监控系统”,在每辆公车上安装了计程器和代码发射器,对公车使用实施卫星监控。监控人员定期核实信息资料,据此对公车私用者收费或罚款。
五是采取市场化、货币化措施,保障公务用车。许多国家政府部门都采取租车形式,如德国政府部门有相当数量的租用公车,有时连接待来访外国元首用的车都是租赁来的。比利时政府则鼓励“私车公用”,规定高级官员可以私车公用,国家按行驶公里数进行补偿,全年最高不得超过1.8万公里。各国对不享受公车待遇的一般公务人员都实行交通补贴。日本政府根据公务员居住地到办公场所最短距离的实际所需交通费的数额,采用实报实销的办法发放交通补贴,但也有最高限额。新加坡政府对于一定级别的公务员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或按月发放汽车消费补贴,对于普通公务员则给予交通补贴。
从以上国外的制度及经验来看,归结起来,就是将公车管理纳入法治轨道,用法律制度来寻求根本的解决之道。公车制度改革不能单一推进,我们应当充分汲取上述经验,作为公车制度改革的“推进器”,并与公款接待、会议开销等其他职务消费制度改革相配套,形成多管齐下、系统治理的局面。
应当看到,我国公车制度改革的困难和问题很多,要想在短时间内取得发达国家的管理成效是不现实的。但政府部门首先要保证公务用车的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接受人大和公众的监督。要让人民群众明白,公车配备数量有多少、公务用车究竟花了多少钱,在规范公车管理方面办了什么事,是动真格还是走过场。同时,公车治理和改革要取得成功,仅有制度规范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制度的落实。只有通过严格执行、严密监督和严厉处罚,才能杜绝公车腐败现象,保证公车制度改革真正取得实效。(作者:张勇 系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