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6 07:38:00
来源: 经济参考报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执行“一房一价”政策。记者在广州采访中了解到,“一房一价”遭遇“执行缩水”,新政效果面临“打折”。
对此,业内人士称,“一房一价”意图虽好,但执行的尺度模糊,建议调控措施还需更加精准,可考虑与成本核算结合起来,防止开发商乱报价,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房一价”意在挤出价格泡沫
2011年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2011年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执行“一房一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业内分析人士称,出台“一房一价”政策意在规范市场,挤出房地产价格泡沫。根据发改委“一房一价”的规定,开发商需要公开的资料包含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套内面积、优惠折扣、每套商品房销售状态、楼号、楼层、房号、每平方米单价、每套销售总价、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超过30多项内容。
另外,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各地开发商可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
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李毅华认为,明码标价之所以备受关注,就是因为明码标价的意图直指稳定价格预期,这将使得开发商无法采取开盘后随意涨价的惯用手段。
“房价不再是天马行空设想出来的,而是基于一定成本价的基础上测算出来的。如果监管到位、执行得当,‘一房一价’有望最大限度挤出房价泡沫。”李毅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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