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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各地完善价格政策促进蔬菜生产流通

2011-05-18 07:06:00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关键词: 蔬菜生产 发展改革委 蔬菜价格 蔬菜流通 价格调节基金
[提要]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7日介绍,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完善促进蔬菜生产和流通的政策,努力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在稳定蔬菜价格,保护菜农利益的同时,保障城镇居民生活。

  5月6日,一超市工作人员在“卖难”蔬菜销售专柜整理蔬菜。近日,青岛市商务部门联合全市部分连锁超市,开辟农民“卖难”蔬菜销售专柜,通过“农超对接”,为农户及时发布蔬菜需求信息等方式,缓解菜农“卖菜难”的困境。新华社记者李紫恒摄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记者 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7日介绍,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完善促进蔬菜生产和流通的政策,努力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在稳定蔬菜价格,保护菜农利益的同时,保障城镇居民生活。

  发展改革委在通知中指出,近年来,国家继续狠抓“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落实工作,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我国蔬菜的生产和流通取得了长足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量大幅增长、品种日益丰富,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需要。但运输距离长、流通环节多、经营成本高、抵御灾害能力弱等矛盾也逐步显现,加上一些地方蔬菜自给率降低,加剧了蔬菜价格的异常波动。

  为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稳定蔬菜价格,保护菜农利益,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措施,确保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价格,要按照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大型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用水价格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或现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蔬菜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用电同价。

 

  4月27日,市民在北京玉蜓桥物美大卖场选购从河南山东等地对接来的蔬菜。近日,部分地区少数蔬菜品种出现“卖难”,商务部为维护市场稳定,保护菜农利益,连续发出多个紧急通知,并派工作组赴地方指导工作,组织农超对接试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多采购“卖难”蔬菜,并在超市门店设立“卖难”蔬菜销售专柜,努力把采购价格维持在合理水平。新华社记者 邢广利摄

  多部门紧急部署 维护蔬菜市场稳定

  针对近日我国部分地区少数蔬菜品种出现“卖难”现象,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23日表示,商务部已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维护菜价稳定和市场平稳运行,同时要求商务部门与农业等部门建立密切协作机制,千方百计缓解蔬菜“卖难”。

  农业部22日紧急部署,要求各地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菜农寻找市场销路,稳定蔬菜生产发展

  14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在广州召开稳定“菜篮子”价格现场会,31个省市自治区的物价部门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推广相关地区动用价格稳定基金等手段,平抑蔬菜价格的做法与经验。国家发改委召开此次会议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要大力发展蔬菜生产,稳定蔬菜价格。   

    揭开“种菜赔、买菜贵”迷局

  一边是农村蔬菜收购价“跳水”,一边却是城市零售市场菜价“高企”。最近一段时间,全国一些省市出现“种菜赔、买菜贵”迷局,这一怪象在“菜地”和“菜摊”的供应链两端同时出现,暴露出“流通强势、生产弱势”的困局,折射出一些地方“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还没有落到实处。

  发展改革委还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市场收费管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农贸市场对经营户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继续保持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操纵合约价格等违法行为。

  根据发展改革委的通知,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要安排不少于30%的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领域的温室大棚、冷库、平价商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尚未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2011年底前要依法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发展改革委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政策,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提高蔬菜自给率;按照“就近、便民”的原则,合理规划包括批发市场、社区农贸市场、平价菜店在内的城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蔬菜储备体系,提高城市蔬菜应急供应能力;推动开办基本蔬菜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发展订单农业、长期购销合同等产销衔接关系,抵御蔬菜生产流通风险,稳定蔬菜供应和市场价格。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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