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广州查扣1吨“涉磺”菊花 专家称打磺管制该立法

2011-06-10 14:58:00     作者: 新快    来源: 羊城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立法;饼花;洋马镇;含量标准;药监局;玉竹;淮山;药材之乡;二氧化硫含量
[提要] 江苏省射阳县洋马镇每年两千吨上下的菊花产量中,有大约200吨用硫磺熏制的菊花充斥其中,这批打磺菊花更是流向了广州清平中药材市场。为此,昨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同工商部门前往检查,发现涉嫌打磺菊花约1吨。

打磺菊花在通风条件下放个把月,就不会闻到硫磺的气味了 图/中广网

  1吨涉嫌打磺菊花惊现清平市场

  ■广东没有含量标准,处罚遇难题 ■业界人士呼吁立法管制中药“打磺”

  有媒体报道称,江苏省射阳县洋马镇每年两千吨上下的菊花产量中,有大约200吨用硫磺熏制的菊花充斥其中,这批打磺菊花更是流向了广州清平中药材市场。为此,昨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同工商部门前往检查,发现涉嫌打磺菊花约1吨。

  行动发现 1吨菊花涉嫌打磺

  6月9日上午,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广州市工商局荔湾分局清平工商所来电,称一批打硫磺的菊花涉嫌流入广州市清平中药材市场。随后,广州市药监局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工商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分别对清平中药材市场及周边区域销售菊花摊档进行全面检查,并随机抽取3批菊花样品送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结果最快要到下周才能出来。

  据广州市药监局通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在清平中药材市场外围的隆昌街发现涉嫌违法销售打磺菊花窝点一个,现场发现涉嫌打磺菊花约1吨。由于这批涉嫌打磺的菊花是在清平市场外围发现的,因此被视作为食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目前案件已移交工商管理部门作进一步查处。

  业内人士 打磺管制早该“立法”

  事实上,中药材因过度使用硫磺熏制而导致二氧化硫含量超高的现象已经存在已久,也极度泛滥。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周路山昨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药材打磺一般有三种情况:一种是传统加工必须的,如淮山、玉竹等含黏液质较高的药材,采收过程中必须打上硫磺,不然无法干燥;第二种是为了杀虫所用;第三种就是纯粹为了好看,为了把旧药材翻新,容易卖掉。“第三种情况就纯粹是滥用硫磺了,而且还变得越来越泛滥。”周路山坦言,目前90%以上的药材都早已被农民在采收过程中打磺。

  “总的来说,还是因为我国在这方面没有出台相关法规规范来限制。”周路山表示,对哪些药材允许打磺、哪些该禁止、可以打到什么程度、允许使用量是多少等都应该出台细则,这样监管部门处罚起来也有法可依。

  对此,广州市工商局荔湾分局的有关负责人也坦言,菊花在传统做法上允许含有一定量的二氧化硫,但是到底含量在多少范围内才是合格,至今还没有一个国家标准,只有某些地方出台了地方标准。“因此,就算这次查获的菊花真的打了硫磺,但由于广东没有一个含量标准,也不知该如何处罚,只能请专家来对其危害性进行评估。”该负责人表示,今后有关部门有望提出立法建议,以填补这方面的空白。(陆志霖、谭超、陈淑华)“菊花之乡”年产200吨硫磺菊

  ■链接

  江苏省射阳县洋马镇,号称中国药材之乡,又自称为菊花之乡,但是在每年两千吨上下的菊花产量中,却有大约200吨用硫磺熏制的菊花充斥其中,流向市场。

  有加工厂老板表示,在洋马镇大的菊花加工厂没有用硫磺熏过的菊花,但老百姓自己在家里用,而打磺的原因正是为了节省成本。据老板表示:“所有厂加工出来的用电用煤加工费7000元,用硫磺打的话只要一点硫磺的花费,没有什么其他费用,成本费差四五千元一吨。”该老板交代,打磺的菊花是卖到广州的清平市场的,再销往云南、贵州。有记者把从农民手里边取得的饼花样品送到了中国商业联合会农副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结果是每千克含二氧化硫2.3克,是明显不合格的。

  据悉,传统的菊花制造工艺就是通过硫磺熏蒸,破坏表面蜡质,起到干燥作用。但是从2005年起中华药典已不再允许使用硫磺熏蒸法,原因是硫磺熏蒸后的菊花药味会变酸,从而影响临床疗效,同时残存二氧化硫,造成毒性叠加。

  ■识辨

  清平药材市场多名有着10年以上菊花经营经验的业主,总结出一个规律是:“一闻、二看、三尝”。

  “一闻”:买散装菊花时先捧起来闻一下,用硫磺熏蒸过的菊花,闻起来总会有股酸酸的味道,而天然的菊花只有一种清香味。“二看”:是仔细看,一般天然的菊花是黄色的(白菊花除外),如果菊花显得非常白,看起来像脱色了一样,那么很有可能是用硫磺熏蒸的。另外,天然的菊花放久了会变色,如果买来放了几个月都不会变色,那么也有可能是硫磺熏制的。 “三尝”:如果前两种办法都无效的话,可以清泡菊花茶,不加糖,天然的菊花茶有清香味,如果有淡淡的酸味就要当心了。

魏鹏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