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4 15:47:00 我要评论
藏瑾、何雨欣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藏瑾、何雨欣)记者24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
财政部介绍,奖励资金支持对象是对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
——改造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运行时间3年以上;
——节能量在5000吨(含)标准煤以上;
——项目单位改造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万吨标准煤以上;
——项目单位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措施,项目形成的节能量可监测、可核实。
财政部还介绍,为保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效果,奖励资金与节能量挂钩,东部地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完工后实现的年节能量按24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中西部地区按3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