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4 14:38: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央视网张鸿:当挣钱成为第一目的 就不会顾及下游的用水问题
(《今日观察》评论员)
当它统称为水利枢纽或者大坝的时候,可能还不知道它的指向性不是那么明确,当我们把它区分为水库和水电站的时候,就知道它的最主要的目的不是用来蓄水,它第一的目的是发电。因为很多地方是招商引资来发电,谁投资谁受益,也是区域当中的重点项目。很多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南部的和中西部的一些地方,由水电站带来的财政的收入几乎占到其财政收入的50%,所以当挣钱成为第一目的,他就不太会考虑下游的用水问题,所以他宁愿把水往上游引,或者是转一个山沟,转上去形成一个落差,更有利于发电。
马光远:在高耗电能的经济发展下 我们怎样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
(《今日观察》评论员)
因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锁定水利建设,那么意味着有很多的水利建设本身要做一个定义,究竟是建电站,还是建别的?建农田的基本水利,还是建设水坝?如果不界定清楚,我们就会看到狸猫换太子的情况,可能就会出现很多没必要的水电站加快上马,并且还会拿到国家的财政补贴。目前争水的困局,事实上折射的是,人均水资源在高耗电能的经济发展条件下,我们应该怎样解决可持续发展、可均衡发展的问题。
按需分配,市场定价,水权转让市场化,能否真正平衡用水矛盾?
如何缓解用水矛盾,各地开始了一些尝试。2000年11月,浙江省东阳市和义乌市,签订了一个有偿转让水权协议,义乌花两亿元向毗邻的东阳购买约5千万立方米的水资源的永久使用权。在农村,如何公平分享水权,一些村镇也在想办法。江西德安县林泉乡大溪畈村,2007年注册成立了桑家堰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它由各小组村民自发自愿组织起来,统一协调渠堰的管护使用,灌溉时,采取轮灌和一把锄头灌水的制度,锄头由协会选派出的代表担任,按约定时间放水,同时,每个生产小组还会选派代表负责监督,避免无限制漫灌。
陈德楠(林泉乡大溪畈村桑家堰用水户协会会长):这条水渠是付家堰管的,那边的水渠是晏家堰管的。原来没有成立(用水户)协会前,各管各的水渠,他在这个地方偷水,那边的水比较少,就把这个扒掉偷水。现在成立用水户协会以后,我们协调了(争水矛盾),那个付家堰完全不用了,因为这条堰水相当足。
张鸿:水权市场转让顺利实施的必要前提是清晰的界定 城乡的水权分配问题也很重要
(北京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水权市场转让的想法听上去真的不错,因为大家可以按照各自的用水的需求,来定配,那为什么它实施起来这么困难?首先我们的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因为水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河流是公共资源。我们没有清晰的界定这个使用权限是多少的时候,就开始交易,肯定是有点仓促。河流是纵向流动的,所以我们必须按流量来分配,这可以借鉴国际之间争端的解决,就是这条河从你那流到我这,就是在这个流域内的咱三家来谈。因为这个水有60%的流量要流出去,那我们只能用40%的流量来分配,不管你建多少大坝都无所谓,但加起来不能超过分给你的那个流量,所以这样的前提是必须有一个非常清晰的界定。
谈水权,还不光是上下游之间水权的分配,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城乡的水权分配。2010年西南干旱的时候,很多记者都去云南,包括郑丰田教授就表示,下去调研,如果住在市里或者县里,你都不会觉得这个地方干旱,因为洗车也照样洗,浇花也照样浇,城市都在用水,然后我们会发现,无论是县城,还是大城市,它的用水首先都是围绕着城市用水,其次才是满足农业用水,这个均衡我们也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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