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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首现逃犯“微博自首” 经劝解主动投案

2011-09-20 06:53:00     作者: 贺林平    来源: 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投案自首;平安中山;取保候审;微博自首;捞仔辉;厦门浪;派出所
[提要] 9月18日,通过微博向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覃某,赶到中山三乡(镇)公安分局谷都派出所投案。在确认自首人身份后,“平安中山”值班民警立刻对他做思想工作,讲解“清网行动”的政策。

平安中山微博截图。(点击图片可进入微博页面)

  广东中山首现逃犯“微博自首”

  逃犯借微博向“平安中山”发私信,经民警劝解后主动投案

  本报广州9月19日电 (记者贺林平)9月18日,通过微博向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覃某,赶到中山三乡(镇)公安分局谷都派出所投案。据悉,这是广东省通过微博联系并投案自首的第一人。记者了解到,目前,办案单位已为覃某办完取保候审手续,允许其先回家。

  “现在我回中山自首,有取保候审的可能吗?”9月16日,中山市公安局腾讯官方微博“平安中山”收到一条私信,称想了解目前网上追逃人员自首的有关政策,立刻引起了值班民警关注。经过详细询问,民警初步确定,这位名为“捞仔辉”的网友,身份与3个多月前发生的一宗伤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相吻合。

  原来,“捞仔辉”姓覃。今年6月2日凌晨3时许,26岁的覃某与六七个朋友在中山三乡镇吃消夜,因琐事与被害人黄某发生争执。覃某一气之下,顺手拎起啤酒瓶砸向黄某头部,致黄某头破血流。

  事发后,黄某曾和覃某协商私了,但未能成功。覃某随后离开三乡镇回到湖南老家。经法医鉴定,黄某的伤情为轻伤。6月9日,谷都派出所接到事主报案后,立为刑事案件侦查。覃某得知后,又逃往上海等地。

  在确认自首人身份后,“平安中山”值班民警立刻对他做思想工作,讲解“清网行动”的政策。负责此案的办案民警杨俊浩告诉记者,在“清网行动”中,根据相关政策,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对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依法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措施。

  但对警方发来的通告,覃某一直半信半疑,后来通过自己的微博向“平安中山”发了私信,没想到竟得到了警方的重视,办案民警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劝说,并明确表示来自首可取保候审,宽大处理。

  “得到答复我就放宽心了,便乘坐火车从老家赶到中山。”覃某说,他的几个朋友也在三乡犯案后外逃,他这次回来自首后,还把“清网行动”的相关政策告诉了老乡。目前,已经有一个老乡主动联系公安机关自首。

  “南方民间智库”发起人之一、知名网友“厦门浪”认为,公安微博已渐渐成为沟通警民关系的平台。“微博这种方式之所以好,就是因为它容易为大家所接受,在微博上,犯罪分子也能过得了自己的心理关;与此同时,公安用微博与群众沟通的过程中,也促进了自己管理作风、行为习惯和语言风格的转变。”“厦门浪”说。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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