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本站搜索:

交通部回应高速公路超时费征收质疑:需甄别认定

2012-05-25 10:06:00     作者: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何建中 交通部 高速公路服务区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新闻纵横
[提要] 5月13号,《新闻纵横》报道了河北的高先生在高速公路上被收取超时费的新闻,当时高先生因为身体不舒服,在石家庄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了一个晚上,没想到他开车出高速路的时候,本来是40块钱的高速费,却一下子要了385块钱!

  中广网北京5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5月13号,《新闻纵横》报道了河北的高先生在高速公路上被收取超时费的新闻,当时高先生因为身体不舒服,在石家庄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了一个晚上,没想到他开车出高速路的时候,本来是40块钱的高速费,却一下子要了385块钱!

  这篇报道在播出后,很多人都在探讨一个问题,那就是在高速路上收取超时费到底合不合理?昨天,在交通运输部例行的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建中特别对这个事情进行了回应。

  何建中:对"超时车"的处理,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当中没有具体规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三十三条规定了,收费公路的经营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绝缴纳有权拒绝其通行,并且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但是对于所谓超时车是否属于"逃交、少交"的车辆,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甄别认定。

  而发布会上,记者关心还有一个热点,就是节假日免交通行费的问题。其实,之前在河北、吉林等省里已经开始试行在春节期间分时段免费通行的措施。这样的措施肯定受到欢迎,大家也自然希望能扩大范围。交通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回应,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争取尽快出台:

  何建中:五部委办在对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当中,结合各地的一些实践情况,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应该说已经起草了实施方案,正在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要进一步完善方案后按照程序报批,争取早日能够尽快出台。

马震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