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本站搜索:

春秋航空高层:不同意我条款 就别坐我航班

2012-07-20 15:01:00     作者:    来源: 扬子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黑名单;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春秋;航空机票;航空有限公司
[提要] 由于春秋航空的航班延误,哈尔滨的刘女士4月份的时候索赔了200元,但6月28日她再次预订春秋航空机票时,发现其被列入春秋航空的“暂无能力服务旅客名单”,也就是俗称的“黑名单”。

  由于春秋航空的航班延误,哈尔滨的刘女士4月份的时候索赔了200元,但6月28日她再次预订春秋航空机票时,发现其被列入春秋航空的“暂无能力服务旅客名单”,也就是俗称的“黑名单”。昨天春秋航空回复称,如果旅客不能认同春秋航空的服务条款,那就请旅客乘坐其他航空公司航班。

  “国字号”航空没有“黑名单”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从东航、国航、南航、深航、山航等航空公司了解到,这些“国”字头的航空公司都没有“黑名单”。“也遇到过旅客罢机等情况,最后要么是请机场保安来将扰乱秩序的乘客带下飞机,要么就是先稳定旅客的情绪。”不少航空公司的负责人都向记者表示,飞机在机场多停留一小时,航空公司所付出的停机费、维护费等,就数以万计,所以因天气原因导致旅客逗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形。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还是希望旅客能多理解,同时航空公司也会与旅客保持沟通。

  春秋航空为何要列“黑名单”?

  针对网上热议的春秋航空“黑名单”,扬子晚报记者联系了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张武安。张武安称,4月30日上海浦东-哈尔滨9C8511航班晚点事件中,他们也有苦衷,“拉黑”实属无奈。

  他说,部分旅客因索赔得不到满足,拥堵登机口,阻挠工作人员登机广播,辱骂工作人员等。公司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是铁的纪律。工作人员不得已向机场公安报告求助。在劝说仍然无效的情况下,最后无奈之下每人赔偿200元后飞机得以起飞。

  “每位旅客在登机前,都会签署一份协议。”张武安说,在旅客订票时已书面明确告知旅客实施“航班延误不赔偿”等差异化服务,在得到旅客认可与同意才敢出售机票。如果乘客采取喧哗等“霸机”行动,将拉入“黑名单”,没法再采办春航机票。

  而业内人士指出,一般来说“黑名单”多出在小航空公司和民营公司中,这是他们自己制定的。

  制作“黑名单”也是省钱办法之一

  有业内人士指出,“黑名单”也是省钱办法之一。乘坐过春航飞机的乘客都明白几点:春航票价比其他航空公司低30%左右;舱位1律为经济舱;机上不供给免费餐饮;免费行李重量和体积比其他公司小;飞机上的乘务员推销商品;此外,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习惯性的飞机延误。

  而一旦遇上航班延误,乘客通常无任何赔偿。如果乘客采取喧哗等“霸机”行动,将进“黑名单”,没法再采办春航机票。对此,王正华解释,这是廉价航空必须面临的现实,要降低成本,就要剥离一些传统服务,譬如飞机上1顿餐费最多20元,能赚取的利润其实不多,且不一定能使乘客满意,但如果票价低300元似乎更实惠。

  另外,春秋航空飞行员都知道,能飞直线就不转弯,能高飞就高飞,在油价节节攀升的今天,一切皆为省钱,“春秋航空一半钱是赚的,一半是省出来的。” 

  往事@

  1、飞机上卖站票:春秋航空一度酝酿卖站票,但最终这个计划被搁浅。

  2、取消饮用水: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方针,自2010年1月1日起,航班上停止提供免费饮用水。

  3、跪式服务:2005年春秋航空的首架班机飞上蓝天。空姐挎着篮子开始推销商品,每当旅客要购买时,空姐都会屈膝跪下为旅客服务。

  4、1元机票:2006年,春秋航空推出了上海到济南1元机票。不过也就是这1元机票,让济南市物价局开出了一张15万元的罚单。     徐媛园

  民航总局:航班延误赔不赔 春秋自己决定

  记者了解到,民航总局并未出台规定限制航空公司出台“黑名单”。

  在春秋航空公司提供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对春秋航空有限公司旅客服务差异的批复》文件中,记者看到第二点批复确实写到:“鉴于法规和规章尚未对飞机上免费餐食和饮料供应、航班延误补偿作出强制性规定,由你公司依据民航法和总局指导意见自行决定服务差异。”也就是说,有关“航班延误”是否补偿、如何补偿,春秋航空公司确实可以自行决定。同时注意到,民航总局紧随上述文件的批复意见还有:“建议你公司既要考虑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要重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魏鹏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