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本站搜索:

“海葵”将于今晚至明天登陆 暴雨波及十余省份

2012-08-07 09:15:00     作者:    来源: 中新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热带风暴 积极行动 暴雨
[提要] 综合消息,今年第11号强热带风暴“海葵”目前正在向浙江东部一带沿海靠近,预计将于7日晚上到8日上午在浙江舟山到温州一带沿海登陆,成为近5年首个登陆浙江的台风。

    中新网8月7日电 综合消息,今年第11号强热带风暴“海葵”目前正在向浙江东部一带沿海靠近,预计将于7日晚上到8日上午在浙江舟山到温州一带沿海登陆,成为近5年首个登陆浙江的台风。“海葵”登陆后,强风暴雨将波及十余省份,针对这一严峻形势,中央和各地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多措并举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 

  “海葵”携强风暴雨来袭

  从“达维”到“海葵”,短时间内3个台风接踵来袭。据统计,7月16日至8月3日,全球海域连续生成5个热带气旋,其中3个登陆中国并造成影响。目前,第9号台风“苏拉”与第10号台风“达维”尚未完全结束,第11号强热带风暴“海葵”又将于未来两日在浙江舟山到温州一带沿海登陆,预计中心附近风力可达13至14级。

  中央气象台7日6时继续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今年第11号台风“海葵”的中心7日5时位于浙江省象山县东南方大约330公里的东海海面,就是北纬27.5度、东经124.4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2级(33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70百帕。

  预计,“海葵”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转西北方向移动,强度将有所加强,逐渐向浙江舟山到玉环一带沿海靠近,并将于7日夜间到8日上午在这一带沿海登陆。

  受其影响,7日8时到8日8时,台湾以东洋面、台湾海峡北部、东海、台湾省北部沿海、福建东北部沿海、浙江东部及其沿海、杭州湾、长江口区、上海、江苏东南部及其沿海将有7-9级大风,部分海域或地区风力可达10-11级,“海葵”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或地区的风力有12-13级,阵风可达14-15级;浙江大部、上海、江苏东南部、安徽东南部、台湾中西部等地有大到暴雨,其中,浙江中东部、上海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250-350毫米) 。

  强风暴雨将波及十余省份

  在6日举行的国家防总防御第11号强热带风暴“海葵”异地视频会商会议上,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长陈雷指出,这种7天内连续3个台风相继登陆中国的情况还是有记录以来的首次,将进一步加大防台风工作的难度。

  据国家防总会商会通报,“海葵”前期路径稳定,后期变数多,其强度、路径、登陆地点可能存在不少变数,不排除深入内陆北上可能,一旦后期与北方冷空气结合,很可能对淮河流域造成较大影响,因此要特别警惕出现类似于“75.8”暴雨洪水情况。

  气象分析认为,“海葵”将在鼎盛期正面登陆,登陆风力可达13~14级,有可能是今年以来登陆中国风力最强的台风。预计“海葵”登陆后,强风及强降雨过程将会影响浙江、上海、江苏、江西、福建、安徽、湖南、湖北、广东、山东等省份,涉及太湖、淮河、长江等流域,南北、东西跨度大,范围广。

  因为“海葵”与“苏拉”和“达维”造成强降雨的地区和范围重叠的区域大,超警河流多,水库纳洪能力差,气象专家称,“海葵”有可能进一步加重已遭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的洪涝灾情。

  官方积极部署防灾减灾

  国家防总于6日10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并派出4个工作组赶赴浙江、上海、江苏和江西,协助地方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6日9时,国家减灾委办公室针对“海葵”可能造成的损失,紧急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地民政部门以及中央救灾物资合肥、福州储备库发出紧急通知,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农业部6日下发关于做好“海葵”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相关海域作业渔船和养殖人员尽快回港或就近避风、避浪,及时加固港内伏休渔船及养殖渔排,维护渔港设施和堤坝。

  针对当前严峻的防台风形势和“海葵”即将登陆的不利影响,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5日批示指出,各有关地区要严密监视台风发展动向,切实加强预测预警,及时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强化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护,确保防汛安全。

  福建、浙江两省已于5日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6日上午,上海市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上海7日将联合浙江、江苏、福建、安徽、江西省气象局启动第一批区域加密观测,做好台风防御的区域联防联动。(完)

 

李润杰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